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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流耐壓試驗對交流試驗電壓的要求
時間:2021-02-20瀏覽量:0
文章詳情
1、電壓頻率與波形
試驗電壓一般應是頻率為45Hz-65Hz的交流電壓,通常稱為工頻試驗電壓。按有關(guān)設備標準的規(guī)定,有些特殊試驗可能要求頻率遠低于或高于這一范圍。例如,對交聯(lián)聚乙烯電纜可采用0.1Hz的交流耐壓或10Hz~300Hz的交流耐壓,對GIS可采用10Hz~300Hz的交流耐壓。
試驗電壓的波形為兩個半波相同的近似正弦波,且峰值和方均根(有效)值之比應在√2±0.07以內(nèi),如滿足這些要求,則認為高壓試驗結(jié)果不受波形畸變的影響。
對某些試驗回路,需允許較大的畸變。應注意到被試品,特別是有非線性阻抗特性的被試品可能使波形產(chǎn)生明顯畸變。
注:如果各次諧波的方均根(有效)值不大于基波方均根值的5%,則認為滿足上述對電壓波形的要求。
2、容許偏差
如果有關(guān)設備標準無其他規(guī)定,在整個試驗過程中試驗電壓的測量值應保持在規(guī)定電壓值的±1%以內(nèi);當試驗持續(xù)時間超過60s時,在整個試驗過程中試驗電壓測量值可保持在規(guī)定電壓值的±3%以內(nèi)。
注:容許偏差為規(guī)定值和實測值的差。它與測量誤差不同,測量誤差是指測量值與真值之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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